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趙昕)2020年5月湘潭被確定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第一期試點城市,湘潭上下正攥指成拳齊發力,積極投身到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新實踐中。
群眾自治在鄉村治理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事關鄉村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的實現。近年來,湘潭縣把群眾自治作為促進鄉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強力推進,堅持全民參與,共同治理,有力提升基層了治理水平,構建了全縣村(社區)“治理有效、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基層群眾自治新格局。
以強基為根本,深化基層組織建設。
選優配強“兩委”班子。嚴把資格條件,列出“負面清單”,把敷衍塞責、不愿擔當、不主動作為的人排除在外,把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能人選進村“兩委”班子;全面完成351個村的班子配備工作。加大對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縣委黨校每年舉辦村(社區)干部素質培訓班,著力提升村干部的政策執行、民主決策、依法辦事和維護穩定的能力。深入實施“黨建領航”工程,堅持“分類指導、一村一策”原則,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根據班子軟弱渙散、干部違紀違規、依法治理滯后、“村霸”黑惡勢力猖獗等不同情況,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頓方案,建立整頓臺賬,逐項對標銷號。全縣共排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70個,涉嫌違紀違法村(社區)干部150人,調整不合格不勝任不稱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10人。
以“兩約”為依據,切實規范自治行為。
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作為村(社區)的“小憲法”,對于規范村(居)民的日常行為、提高村(居)民道德素養、民法治觀念和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2020年以來,全縣17個鄉鎮、320個村、26個社區、5個居委會對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開展了新一輪的修訂并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兩約”大力倡導文明新風,推動“兩約”執行。如,楊嘉橋鎮金福村精練成“十要十不要”,錦石鄉文佳村、烏石鎮眾興村編寫了方言順口溜,方便村民掌握熟記;中路鋪鎮柳橋村倡導在“五一”“七一”“十一”籌辦集體婚禮,明確了餐飲標準、禮金數額;河口鎮蓮托村明確了簡辦紅白喜事,大大激發了廣大村民參與的積極性。積極推薦相關村(社區)參加上級優秀村規民約評選活動,楊嘉橋鎮金福村、烏石鎮眾興村等村獲評湘潭市首屆“十佳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中路鋪鎮柳橋村、易俗河鎮百花社區獲評“湖南省第二批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
以制度為保障,推進村級議事協商。
在各鄉鎮建立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禁毒禁賭會、環保理事會以及村務監督委員會,建立議事制度和章程。全縣共推選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1136人、村民議事會成員4080人。村級議事協商機構主要由村“兩委”干部代表、致富帶頭人、村民代表、鄉賢、志愿者、“五老”人員等組成,協商內容為村(社區)公共事務、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上級重大政策的推進落實、集體資金的使用分配等事項,每季度開展一次議事協商活動。通過村級議事協商,進一步增強了廣大群眾的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夯實了基層自治之基。如,石潭鎮新合村通過議事會解決各類矛盾糾紛25起,成功處理重點項目建設中重大問題5起。2022年,該村被評為“全國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試點單位”。
以創新為驅動,激發群眾自治活力。
創新群眾自治參與機制,不斷拓展群眾參與平臺,發揮群眾的主動性和參與性,讓更多群眾從旁觀者變成參與者,實現共建共治共享。如,茶恩寺鎮創新實施群眾參與自治活動“微積分”模式、河口鎮實施社會治理“五個一”工程等一批經驗做法得到省、市的肯定;中路鋪鎮、花石鎮羅漢村、易俗河鎮曉木塘社區成立志愿服務隊參與村級社會治理成效良好。烏石鎮石峰村在發動群眾自治過程中,制定“紅黑榜”制度,對落實制度好、工作成效好的村民小組、家庭及個人進行張貼紅榜表彰,反之,則張貼黑榜進行通報批評,通過“一紅一黑”制度的實施,提高了群眾參與自治的積極性。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李林俊
來源:湖南法治報